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18年10月10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。如有意见,请于11月1日前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3308223907
1、项目名称:环保日用品生产基地一期项目
2、建设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-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浩旺路3号
3、建设单位:成都彩虹集团家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4、验收监测(调查)单位:四川以勒科技有限公司
5、公示日期:2018年10月10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18年10月10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。如有意见,请于11月1日前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3308223907
1、项目名称:环保日用品生产基地一期项目
2、建设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-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浩旺路3号
3、建设单位:成都彩虹集团家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4、验收监测(调查)单位:四川以勒科技有限公司
5、公示日期:2018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