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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5-04
    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426日上午,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三楼会议厅召开。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2人,代表股份46,735,991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76.95%。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    经投票表决,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
    1《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》

    2、《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》

    3、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》

    4、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》

决定以公司2017年底的股份6,073.2万股基数,向全体股10股派发现金红利4.50(含税)

    5、《关于续聘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》

决定继续四川()计师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公司审计机构,行会计报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和服业务,聘用期一年,同授权董事会按其实际工作量决定并支付酬。

    6、《关于换选董事的议案》

    选举周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,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。

    7、《关于修改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

    决定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“普通货物道路运输”,并修改《公司章程》相关条款。

    注:1、备查文件: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文件;

    2、红利分配:2018514日开始。个人股东凭持股和身份证明在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,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301号,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1单元1502,电话:028-87686545;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主体资格文件、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、银行帐户说明等文件到公司住所办理。

    特此公告。

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董 事 会

O一八年五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