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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发布时间:2015-04-17

      经提前通知,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。
     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3人,代表股份48,892,619股,占总股本的80.51%;会议由董事长刘荣富先生主持,公司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经投票表决,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      1、《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》
      2、《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》
      3、《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》
      4、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》
      决定以公司2014年底的股份总数6,073.2万股为基数,向2015年4月15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.40元(含税)。
      5、《关于续聘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》
      决定继续聘请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,聘用期一年;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。

注:1、备查文件 :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。
      2、红利分配: 2015年4月30日开始领取。个人股东凭持股和身份证明在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,地址:成都市金仙桥路13号左岸公寓一楼;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主体资格文件、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明、银行帐户说明等文件到公司住所办理。
     特此公告。

成都彩虹集团(电器)股份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董事会

二零一五四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