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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-04-12

    经提前通知,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411日上午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三楼会议厅召开。

   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人,代表股份47,620,311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78.41%。会议由刘荣富先生主持,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    经投票表决,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
    1、《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》

    2、《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》

    3、《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》

    4、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》

    决定以公司2016年底的股份总数6073.2万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.50(含税)

    5、《关于续聘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》

    决定继续聘请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,进行会计报表审计、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等业务,聘用期一年,同时授权董事会按其实际工作量决定并支付报酬。

    注:1、备查文件: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文件;

    2、红利分配:2017年4月24日开始。个人股东凭持股和身份证明在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,地址:成都市金仙桥路13号左岸公寓一楼;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主体资格文件、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、银行帐户说明等文件到公司住所办理。

    

    特此公告。


          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董 事 会

       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